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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镀行业统一规划定点生产和管理的决定

  为解决我市电镀行业存在的布局分散、管理水平低下、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等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电镀行业进行统一规划、定点生产和管理,特做如下决定。

  一、统一规划的企业范围

  全市所有电镀(包括生产车间、生产线、加工点等)及酸洗表面处理企业(以下称电镀类企业)。

  二、规划和建设定点生产基地

  以整治电镀类企业环境污染和提升行业内质,整合社会资源为目标,以解决区域性、结构性、行业性污染,******环境安全隐患为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要求和环境管理的需要,科学规划定点生产基地(电镀工业园)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定点生产基地建设。电镀类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迁入定点生产基地。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在2011年底前完成。市环保局和市工信委根据基地建设情况制定电镀类企业搬迁的具体方案和要求,落实电镀生产企业搬迁时间。

  三

  市环保局和市工信委 要******开展电镀行业的调查和分类工作,对现有的电镀生产企业,经清洁生产审核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规定的清洁生产企业要求,不危及饮用水源安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延期搬迁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具体搬迁时间由市环保局和市工信委联合研究确定,但迟应在2014年底前完成。其中,具有一定规模,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选址合理的电镀生产企业,经市环保部门会同市工信委确认后,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可在原地保留或改造,但不得扩建。对于企业内电镀车间,若该企业具有一定规模,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要求,选址合理,不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可在原地保留或者建设(含改、扩、新建)。对新建的专业电镀项目(指对外提供电镀加工服务、非附属配套生产的电镀项目,下同)或新建的企业内电镀车间项目(国家重点项目除外),环保部门不再审批,全部进入统一定点的电镀工业基地建设、生产和经营,或者进行外协加工;企业内电镀车间不得承接对外电镀加工业务。

  以上关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具体标准及具体实施意见,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工信委另行制订。

  除上述可以保留或者建设的电镀项目(含企业内电镀车间),其余凡新、扩、改、迁建的电镀项目一律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市各级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审批在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外建设电镀项目。

  四、实行准入制度 严格项目把关

  1、设定企业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的条件,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的电镀类企业,不得审批其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

  2、电镀定点生产基地以配合整治现有电镀类企业为重点,通过整合搬迁促进电镀产业的优化升级,摒弃落后的生产工艺,采用低毒、******电镀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实行全行业节能、降耗、减污和清洁生产审核,******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的电镀类企业至少应达到《指标体系》规定的清洁生产企业要求。鼓励电镀类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企业内部废物回收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3、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应积极推广使用无氰电镀,对已有成熟无氰的电镀工艺(如镀锌等),禁止使用含氰电镀;对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镀铜打底工艺等尚无成熟无氰替代工艺的,在无氰电镀工艺成熟时即行替代。

  五、高起点建设 科学管理

  1、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尽量延长生产链,实现资源的充分综合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电镀定点生产基地;要做到高起点规划,******能建设,实施功能分区,实现产业化经营。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0%以上;鼓励研究、开发和使用电镀废水处理新工艺。

  3、实施集中供热、集中治污、集中控制。基地必须配套建设集中供热设施(或与社会供热联网)。必须建设集中式废水处理厂,统一规划建设废水收集、输送管网,各电镀类企业建设废水收集暂存池,通过管道输送到基地废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5、建立健全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和电镀类企业的环境管理档案,建立区域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提高基地环境管理水平。

  三、加强领导,加快推进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建设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基地的建设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电镀定点生产基地的建设规划和选址,制定政策和措施引导电镀类企业进基地;安排资金扶持,加快基地的建设步伐。对符合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条件的企业,市政府可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鼓励其进入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建设给予技术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互相配合,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研究制定促进电镀定点生产基地建设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基地建设;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应走市场化道路,可以通过BOT、TOT等形式,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实行专业化管理。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以及选址不合理、威胁环境安全的电镀类企业;加大环境整治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清洁生产要求、不能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电镀类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淘汰;对符合进电镀定点生产基地条件的电镀类企业,要制定计划和措施,引导其进入基地经营。